青羊区建设局主要职责
青羊区建设局(区人防办)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执行国家、省、市、区关于建设和人民防空的法规政策,制定并实施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和地方性措施,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。
2. 主导编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发展规划,参与各类专项规划,研究解决建设重大问题,并协调重点工程的综合事宜。
3. 制定城市建设年度计划,参与项目预决算审计,提供建设投融资建议,管理城建资金的筹集、使用和分配。
4. 管理建筑和建材市场,建立信用体系,组织行业培训,处理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纠纷,并监督建设工程相关审批和管理。
5.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,落实相关政策,确保建筑业市场准入和工程质量、施工安全。
6. 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,进行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管理,负责抗震设防和建筑风貌管理,审查重大工程初步设计。
7. 负责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管理,包括资质管理、信用建设,推进住宅产业化,参与保障性住房工作。
8. 组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,审批工程方案,协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。
9. 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进步,负责节能监管和新技术推广,执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。
10.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建设,制定工作计划,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监督。
11. 协调并联审查和验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,负责防汛工作,编制应急预案。
12. 与人民防空相结合,修建和维护人民防空工程,推进平战结合,参与人防工程验收和接管。
13. 组织防空袭工作,制定方案,建设应急疏散基地,检查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措施。
14. 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,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,推进科技研究和成果转化。
15. 负责人民防空物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预算,执行人防专项经费和战备物资的管理。
16. 指导街道人民防空工作,处理行政审批事项,以及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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